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蛀天之“虫”

1998-12-09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人类究竟是从哪里来的?现代科学告诉我们,人类是动物“进化”而来的,“禽兽”原来是人类的祖先。这个“进化论”传到中国,很使一些人觉得面子上过不去。中国人向来认为人是万物之灵,享有万物之尊——人有长幼尊卑之序,有仁义礼智之伦,钟天地之灵秀、集阴阳之造化,怎么就不分好坏都成了“禽兽”的子孙?只有那些不忠不孝、不仁不义的不肖之辈才被斥为“禽兽不如”。不管怎么说,这“进化论”还是被中国人接受了。虽然把禽兽动物说成是人的“祖先”有伤人的“自尊心”,但进化论却从科学上阐明了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会劳动、有思维的“高级”动物,真正是万物之灵长,也就满足了人根深蒂固的有别于禽兽的“高贵”心理。

实际上,人作为万物之灵,随着人支配自然能力的不断提高,人的欲望不断膨胀,使人类长期以来陷入了“妄自尊大”的误区,也给人类带来了灾难。近日读柳宗元,书中写到他与韩愈关于天的一段谈话,颇为有趣。韩愈认为:“木朽而蝎中,草腐而萤飞”,“果?饮食坏了,虫生之”。就是说,物质坏了,才生虫子,有了虫子,更加速了物质的毁坏,“虫生之而物益坏,食啮之,攻穴之,虫之祸物也滋甚”。同样的道理,天地间,“元气阴阳坏了,人由生之”,“而人坏元气阴阳亦滋甚。垦田原,伐山林,凿泉以井饮,?墓以送死……其为祸元气阴阳也,不甚于虫之所为乎?”韩愈这种说法不也是一种“进化论”?虫子只能祸物,而人却能祸害自然元气,天地间为祸者尤人为甚。按韩愈此说,天已过了自己的青春年华,元气之衰,才有人之生出,人来到这个世界上,更加重了“天”的疾病,加速了“天”的毁坏。一千多年前,韩愈看到人类“垦田原,伐山林”对自然的毁坏,把人看得比虫更是等而下之,算是戳穿了人的自我“高贵”与自作“聪明”。人固然有智慧、有知识,能役用万物以满足人的私欲,然而,人实为自然之“罪”人。韩愈如果能活到现在,不知他能举出人的多少罪证,真乃先见之贤也。

这不由使人联想到《圣经》里的那个故事。人在伊甸园偷吃了智慧禁果之后,智慧便成了人的原罪,上帝让人活着就是为了让人赎罪。如今“上帝死了”,人没有了任何禁忌,无法无天,穷奢极欲,利用自己的“知识”和“能力”,无穷无尽地开发消耗地球上的资源,以至于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——河流枯涸,土地沙化,空气污染,酸雨飘落,地球温度升高,臭氧层出现漏洞,怎奈女娲再世能炼石补天,也补不了这臭氧层的漏洞啊!人类的处境不幸被韩愈所言中,哪里还有新鲜空气?“元气”因人类的活动而每况愈下矣!人类生于天地之间无异于虫子生于果木之中。如果说虫子是果木之蛀虫,而人类就是天地自然之蛀虫。不是么?人类的所作所为已经使天地千疮百孔了,废气废品以及颓废的灵魂急遽加速了环境的恶化。人的欲望满足了,人沉浸在无所不能的骄傲之中。但是,近几个世纪以来人类活动所体现出来的聪明不过是“蛀虫”式的聪明,是被眼前私利所蔽的贪婪的“小聪明”——聪明反被聪明误,人类已经不仅是自食恶“果”,而且还要自食恶“气”恶“水”。

早在一百多年前,恩格斯在他的《自然辩证法》中就衷告过人类,“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。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,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……因此我们必须时时记住:我们统制自然界,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,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——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、血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,存在于自然界的,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,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,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。”这“规律”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人与自然的“一体”性。所以恩格斯明确指出那种在欧洲得到最大发展的把人类和自然“对立起来”的反自然的观念是荒谬的。

实际上,能否意识到人与自然的“一体”关系、意识到自然之“道”,不只是一个“知识”问题,更是一个“精神”的“道德”的问题。历史上的大哲先贤总是以天“道”为人“德”之本。这“天道”就是“自然之道”,所以老子的书命曰《道德经》,“无为无不为”,其核心是道法自然;孔子认为人与人之间、人与自然之间应当是“和”的关系,以“仁”为和;庄子云:“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”;孟子曰:“万物皆备于我”;程子说:“仁者浑然与物同体”等等。先哲们的这些“与物同体”之说,都是就人的境界而言的,不是要“占有”万物,而是在精神上与万物相通相融,也就是“同天人”、“和内外”的“天人合一”境界。这种境界不仅是对自然之道的一种体悟,更本质的是从天“道”中求人仁之“德”——“天地良心”,是之谓也!人类的自我完善就在于归于自然之道。如果是这样,人类还会是自然的“蛀虫”吗?还会“坏”自然的“元气阴阳”吗?可见,人类走到今天,之所以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破坏,是因为人性的缺陷,是良知的发展滞后于知识的增长,知识在“私利”的驱使下变成了掠夺自然的能力,而没有变成保护自然的自觉。

人类蔽于“私”而不是蔽于“知”。没有几个人不知道自然万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衣食父母,但又有几个人因为知道这一点而收敛了对自然的贪婪攫取?人类被自己眼前的“私利”所蔽久矣!说人类是动物“进化”而来的,这“进化”主要表现在“技能”上而不是“良知”上,因为兔子还“不食窝边草”,而人类却不能放弃自己的眼前利益与及时享乐,即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——夏天越来越热,城市被空调和汽车吐出的热气蒸腾着;冬天越来越暖,城市被种种取暖设施温暖着。哪里还有“自然规律”?如果人类终究摆脱不了自己的“小聪明”,终究是天地间最有能力的“蛀虫”,那就只能等待着老天爷对人类的“秋后算帐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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